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于2024年3月1日公布「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新计划」)1正式接受申请。新计划有望吸引不同投资者(即计划下的申请人)在香港发展,并同时发掘本港多元的投资机会。


中银保诚资产管理经验丰富 

提供多元化投资产品


中银国际英国保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银保诚资产管理」或「公司」)植根香港,具备丰富的资产管理经验。公司早于2003年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原计划」)2推出初期,已积极参与其中,为多只其管理的基金申请获取合资格集体投资计划的资格,旨在为客户提供不同基金选择。


现时,中银保诚资产管理之零售基金及交易所买卖基金均为新计划下的「合资格集体投资计划」3。当中提供的基金产品类型亦见多元化,既涵盖多个市场,亦具备不同的产品特点。公司期望透过提供不同类型的基金选择,协助客户实现不同的投资目标及理财需要。

中银保诚资产管理

不同类别的投资产品

请浏览以下网页了解更多相关基金的资讯:

投资者如对中银保诚资产管理的基金产品有任何查询,可致电其热线2280 8691。


1 以上有关新计划的资料仅供参考,有关新计划进一步详情,请浏览相关网页:www.newcies.gov.hk

2 指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由2015年1月15日起暂停的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详情可浏览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入境事务处」)相关网页:www.immd.gov.hk/hks/faq/suspension-of-the-capital-investment-entrant-scheme.html


3 投资者如对个别基金有任何疑问,应咨询中银保诚资产管理。于新计划下,「获许投资资产*」中的「获许金融资产」共有6大类别,当中包括「合资格集体投资计划」,而「合资格集体投资计划」中包含所有获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就第9类受规管活动发牌之法团或注册机构所管理的证监会认可基金。证监会认可不等于对任何基金作出推荐或认许,亦不保证任何基金的商业利弊或表现。该认可并不代表任何基金适合所有投资者,也不代表认许任何基金适合任何个别投资者或任何类别的投资者。(*有关「获许投资资产」详情,请参阅「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规则」﹕www.newcies.gov.hk/media/us4jpdq2/scheme-rule-tc.pdf。)值得留意的是,原计划与新计划下之资格准则及相关投资规定有所不同。有意于新计划下作出申请的人士,可浏览入境事务处有关新计划常见问题之网页(www.immd.gov.hk/hks/faq/newcies.html),以了解更多资讯。

^ 有关各基金的分派政策详情,请参阅相关销售文件内所载的「分派政策」一节及注意当中提及的相关风险披露。如基金经理可就相关基金酌情决定是否从基金资本中支付分派及从资本中支付的数额,投资者请浏览基金经理网页以进一步了解有关各基金最近期之分派组成(即从(i)可分派净收入及(ii)资本中作出的相对款项)。

投资涉及风险。过去的表现并不代表未来的表现。基金可受市场和汇率波动及一切投资的固有风险所影响。基金的单位价格及其收益(如有)可跌亦可升。因此,投资者作出的投资可能并无回报及╱或蒙受重大的亏损。概无法保证可取回本金。

上述资讯是根据相信是可靠的来源而编制,但并未有独立查证。中银国际英国保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并不就该等资讯或任何此等资讯之基础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申述、保证或承诺。任何人士因信赖该等资讯而招致之损失,本公司概不负责。该等资讯反映其刊发日的情况,并可能在没有作出事前通知的情况下作出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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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资讯由中银国际英国保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出,并未经证监会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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