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銀保誠 - 基金
主要特色及風險:

  • 子基金均為傘子基金-標智ETFs系列(「子基金」)之下成立的,旨在追蹤相關指數的表現。
  • 子基金有別於在香港公開發售的典型零售投資基金,特別是:
    a. 基金單位僅可由參與證券商或合資格投資者(如適用)按「申請單位數量」^(定義見有關基金認購章程)增設及贖回;及
    b. 子基金在聯交所買賣的基金單位之市場價格不單止由子基金的資產淨值決定,亦由子基金單位在聯交所的供求決定,因此存在子基金單位之市場價格與其資產淨值出現差異的風險。子基金的單位可能按單位資產淨值的折扣價或溢價進行買賣。
  • 就標智滬深300中國指數基金®而言,
    (i) 基金經理擬主要透過滬港通及/或深港通(視屬何情況而定)投資於若干合資格A股,以達到子基金的投資目標。(滬港通及深港通於下文統稱為「滬港通及深港通」。滬港通及深港通分別為交易及結算互聯互通機制,旨在實現中國內地與香港兩地接觸到對方股票市場的目標。)
    (ii) 投資者應注意,與滬港通及深港通有關的風險(有關相關風險的詳情請參閱基金認購章程);及
    (iii) 投資者亦應注意其他風險因素,例如外匯及人民幣貨幣和匯兌風險及中國稅務風險。有關詳情,請參閱基金認購章程的「風險因素」一節。
  • 就標智上證50中國指數基金®而言,
    (i) 子基金目前透過滬港通直接投資於A股;
    (ii) 除與中國市場相關的風險及人民幣風險外,子基金並須承受有關滬港通的額外風險。有關相關風險的詳情,請參閱基金認購章程;及
    (iii) 投資者亦應注意其他風險因素,例如外匯及人民幣貨幣和匯兌風險及中國稅務風險。有關詳情,請參閱基金認購章程的「風險因素」一節。
  • 對新興市場/中國市場進行投資可能涉及特殊的風險和考慮,例如政治、稅務、經濟、外匯、流動性及監管風險等。這些因素均可能對子基金的表現產生不利的影響。
  • 基金經理通常會從子基金已收取或可收取的淨收入中作出分派,但如淨收入不足以支付其宣佈的分派金額,基金經理亦可全權酌情決定該等分派金額從子基金資本中支付,或基金經理可酌情決定從子基金總收入中支付分派金額同時從子基金的資本支付全部或部分收費及支出,以致子基金用作支付分派金額之可分派收入增加,因此,子基金實際上可從資本中支付分派金額。這可能減少可供子基金將來投資的資本並可能限制資本增長。
  • 投資者應注意,從資本中支付或實際上從資本中支付分派金額的情況相當於退還或提取投資者部分原有之投資或任何歸屬於該原有投資的資本收益。任何涉及從資本中支付分派金額或實際上從資本中支付的分派金額(視屬何情況而定)均可導致每單位資產淨值即時減少。
  • 投資涉及風險,而子基金未必適合每一個人。投資者應仔細閱讀有關子基金之基金認購章程以了解進一步的詳情,包括產品特點及風險因素,在投資於子基金前,應考慮其本身的投資目標及其他情況。


 

^ 標智中證香港100指數基金TM的申請單位數量為500,000個基金單位(或其倍數),標智滬深300中國指數基金®及標智上證50中國指數基金®的申請單位數量均為200,000個基金單位(或其倍數),標智納斯達克中國新經濟公司海外50指數基金的申請單位數量為780,000個基金單位(或其倍數)。投資者可透過中介人,例如股票經紀,在聯交所買賣子基金。標智中證香港100指數基金TM及標智滬深300中國指數基金®的每手買賣單位數目為200個基金單位,標智上證50中國指數基金®及標智納斯達克中國新經濟公司海外50指數基金的每手買賣單位數目均為100個基金單位。



 
Adobe Acrobat

「基金資料表」,「年度報告」和「中期報告」均為Adobe Acrobat格式檔案。如您沒有安裝,可按下列圖示下載此軟件。

Funds Header Text
Funds

現時標智ETFs系列(「傘子基金」)下已獲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批准上市及買賣的基金有: 

標智ETFs 系列
標智中證香港100指數基金™
港交所代號: 02825
標智滬深300中國指數基金®
港交所代號: 02827
標智上證50中國指數基金®
港交所代號: 03024
標智納斯達克中國新經濟公司海外50指數基金
港交所代號: 03182
 
主要特色及風險:

  • 子基金均為傘子基金-標智ETFs系列(「子基金」)之下成立的,旨在追蹤相關指數的表現。
  • 子基金有別於在香港公開發售的典型零售投資基金,特別是:
    a. 基金單位僅可由參與證券商或合資格投資者(如適用)按「申請單位數量」^(定義見有關基金認購章程)增設及贖回;及
    b. 子基金在聯交所買賣的基金單位之市場價格不單止由子基金的資產淨值決定,亦由子基金單位在聯交所的供求決定,因此存在子基金單位之市場價格與其資產淨值出現差異的風險。子基金的單位可能按單位資產淨值的折扣價或溢價進行買賣。
  • 就標智滬深300中國指數基金®而言,
    (i) 基金經理擬主要透過滬港通及/或深港通(視屬何情況而定)投資於若干合資格A股,以達到子基金的投資目標。(滬港通及深港通於下文統稱為「滬港通及深港通」。滬港通及深港通分別為交易及結算互聯互通機制,旨在實現中國內地與香港兩地接觸到對方股票市場的目標。)
    (ii) 投資者應注意,與滬港通及深港通有關的風險(有關相關風險的詳情請參閱基金認購章程);及
    (iii) 投資者亦應注意其他風險因素,例如外匯及人民幣貨幣和匯兌風險及中國稅務風險。有關詳情,請參閱基金認購章程的「風險因素」一節。
  • 就標智上證50中國指數基金®而言,
    (i) 子基金目前透過滬港通直接投資於A股;
    (ii) 除與中國市場相關的風險及人民幣風險外,子基金並須承受有關滬港通的額外風險。有關相關風險的詳情,請參閱基金認購章程;及
    (iii) 投資者亦應注意其他風險因素,例如外匯及人民幣貨幣和匯兌風險及中國稅務風險。有關詳情,請參閱基金認購章程的「風險因素」一節。
  • 對新興市場/中國市場進行投資可能涉及特殊的風險和考慮,例如政治、稅務、經濟、外匯、流動性及監管風險等。這些因素均可能對子基金的表現產生不利的影響。
  • 基金經理通常會從子基金已收取或可收取的淨收入中作出分派,但如淨收入不足以支付其宣佈的分派金額,基金經理亦可全權酌情決定該等分派金額從子基金資本中支付,或基金經理可酌情決定從子基金總收入中支付分派金額同時從子基金的資本支付全部或部分收費及支出,以致子基金用作支付分派金額之可分派收入增加,因此,子基金實際上可從資本中支付分派金額。這可能減少可供子基金將來投資的資本並可能限制資本增長。
  • 投資者應注意,從資本中支付或實際上從資本中支付分派金額的情況相當於退還或提取投資者部分原有之投資或任何歸屬於該原有投資的資本收益。任何涉及從資本中支付分派金額或實際上從資本中支付的分派金額(視屬何情況而定)均可導致每單位資產淨值即時減少。
  • 投資涉及風險,而子基金未必適合每一個人。投資者應仔細閱讀有關子基金之基金認購章程以了解進一步的詳情,包括產品特點及風險因素,在投資於子基金前,應考慮其本身的投資目標及其他情況。


 

^ 標智中證香港100指數基金TM的申請單位數量為500,000個基金單位(或其倍數),標智滬深300中國指數基金®及標智上證50中國指數基金®的申請單位數量均為200,000個基金單位(或其倍數),標智納斯達克中國新經濟公司海外50指數基金的申請單位數量為780,000個基金單位(或其倍數)。投資者可透過中介人,例如股票經紀,在聯交所買賣子基金。標智中證香港100指數基金TM及標智滬深300中國指數基金®的每手買賣單位數目為200個基金單位,標智上證50中國指數基金®及標智納斯達克中國新經濟公司海外50指數基金的每手買賣單位數目均為100個基金單位。

 
重要提示:
 
1. 傘子基金及子基金均已獲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認可。證監會的認可不等於推薦或認許傘子基金或子基金,亦不保證傘子基金或子基金的商業利弊或表現。該認可並不代表傘子基金或子基金適合所有的投資者,也不代表認許傘子基金或子基金適合於任何個別投資者或任何類別的投資者。聯交所、證監會及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對本網頁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不會就本網頁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所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起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2.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否則本網站所用詞語與於有關子基金的基金認購章程所作的定義具有相同涵義。
   
3. 投資涉及風險,基金可受市場波動及一切投資的固有風險所影響,基金單位價格及其收益可跌亦可升,投資於新興市場涉及特殊風險和考慮。在投資於子基金前,投資者應仔細閱讀子基金之認購章程以了解投資於子基金所涉及的所有風險的進一步資料,包括如子基金從聯交所除牌之安排的資料。子基金的基金認購章程可向中銀國際英國保誠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索取或於本網站下載。
   
4. 子基金受版權保護。除非經中銀國際英國保誠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書面准許使用,否則嚴禁使用子基金所顯示的任何商標、標識及/或服務標記及另行發放子基金的資料。
   
除注意上述事宜,投資者亦應注意子基金的特殊風險因素。
   
此網頁由中銀國際英國保誠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刊發,並未經證監會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