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細閱以下資料:
中銀國際英國保誠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是中銀國際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與保誠集團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 Prudential Corporation Holdings
Limited("PCHL") 成立的合營企業。 PCHL的股份由保誠集團擁有之Prudential Holdings Limited所直接擁有。
中銀國際英國保誠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及保誠集團均與 Prudential Financial, Inc.絕無關聯,而 Prudential Financial, Inc. 之主要業務地點為美國。
細則與條款
在瀏覽或使用(i)本網站(其統一資源定位器(URL)地址:www.boci-pru.com.hk)(「本網站」)之資訊及/或(ii)中銀國際英國保誠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任何電話服務前,請細閱以下的細則與條款(「此等細則與條款」)
。倘若閣下繼續瀏覽或使用本網站或電話服務,將視為閣下同意在法律上受到此等細則與條款所約束。閣下瀏覽或使用本網站之資訊或電話服務時,必須遵守此等細則與條款當時的最新版本但中銀國際英國保誠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其繼任人及受讓人(「中銀保誠」)保留權利於任何時間更改本網站和此等細則與條款而不另行通知。請經常參閱載於本網站的此等細則與條款和其他規定。
除非另有説明,本網站(包括此等細則與條款)未經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審閱。
具約束力協議
1. |
此等細則與條款構成閣下與中銀保誠之間具法律約束力的協議。
|
免責聲明及法律責任
2. |
在本網站提供的資訊及資料,不得視為購買或出售任何投資或證券的要約、游說、邀請、意見或建議。
|
3. |
由於互聯網可能會出現間斷、傳送中斷、由於使用量過高而引致之傳送延滯或由於互聯網之公開性質而引致之不正確數據傳送,互聯網所載資料可能會不完整、經過修改或改動,並可能因而不能顯示完整及正確資料。中銀保誠概不就因倚賴該等資料而蒙受或引致之任何損失負責。
|
4. |
中銀保誠並無就本網站或本網站所載或提述的資訊或資料,發出任何種類的明示、暗示或法定的聲明或保證。在法律准許的盡可能範圍內,中銀保誠茲明確排除兼摒棄關於該等資訊及資料的任何種類明示的或暗示的或藉法規或其他規定作出的任何條件、聲明、保證或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該等資訊及資料的所有權、對某特定用途的適用性、可銷售性或品質標準而作出的任何條件、聲明、保證或責任,以表示有關服務及資料正確無誤或並無錯漏,並無侵犯任何第三者權利,而且可於任何特定時間獲得及不受干擾,沒有電腦病毒,以及其表現符合任何特定的標準,又或表示閣下在本網站發出的任何指示或要求的資料,將於任何時間或將會全部獲行使、交付閣下或送達閣下。
|
5. |
本網站所載的資訊和資料僅供參考之用,不應作為商業或投資決定的依據。如未經查詢資訊的根本來源及未取得具體專業意見,不應依賴經本網站收取提供的任何意見或資訊。如依賴本網站所載的資訊和資料而作出或不作出行動,因而直接或間接導致任何損失或損害,中銀保誠概不承擔任何責任。尤其是中銀保誠並不保證關於報導財經的資訊、資料或數據是準確、可靠及最新的。任何人依據上述資料行事或改變其投資決定,須自行承擔所有風險。
|
6. |
因閣下使用本網站而直接或間接導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害(包括特別、附帶或相應而生的損失或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因本網站、本網站內容的任何欠妥、錯誤、故障、過失或不準確,或因本網站或其中任何部份不能如常運作或任何內容不能如常提供,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損害或支出,中銀保誠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
7. |
中銀保誠提供由本網站至其他網址的超連結,純粹供參考之用。因有關網站所載的資訊或資料的準確性或其他問題而直接或間接導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害(包括相應而生的損失),或因該等網站欠妥而直接或間接導致的任何損失,中銀保誠概不承擔任何責任。中銀保誠提供由本網站至其他網址的超連結,並不表示中銀保誠同意有關網站所載的資料。
|
8. |
閣下不得在任何其他網站上使用本網站的任何部分 (除非取得中銀保誠明確同意)。
|
9. |
中銀保誠並不保證由本網站發送或傳送至本網站的訊息,將送達閣下或中銀保誠,亦不保證該等訊息在傳送過程中的保密及/或安全情況。
|
閣下的其他責任
10. |
閣下須自行採取合理而適當的預防措施抵禦電腦病毒或其他具破壞性的材料或元件及確保閣下的電腦及閣下對本網站的接達均獲得充分保障,而不會被任何未獲授權的用戶損害。如適用,閣下須自行負責保護及備份閣下的數據與設備。
|
11. |
閣下不得及不可試圖進入、使用、破壞、干擾或入侵中銀保誠的電訊或電腦系統、網站伺服器、數據區域、軟件及 ╱ 或其他資料的任何部份。
|
12. |
閣下知悉閣下對中銀保誠的電訊或電腦系統或任何有關的軟件或資料,並無任何權利、所有權或權益。
|
13. |
閣下須就使用本網站遵守一切適用的法律及規例。
|
使用個人資料
14. |
閣下同意在法律容許的範圍內,由中銀保誠不時收集所得關於閣下的任何及一切個人資料,可根據中銀保誠載於本網站的私隱政策(可不時修改)及適用法律及法規予以使用和披露。
閣下知悉,中銀保誠或其聯屬公司擁有在本網站上展示的商標、標識及服務標記,閣下在未經中銀保誠事先書面同意前,不得使用該等商標、標識及服務標記。
|
知識產權
15. |
本網站一切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文字、圖像、連結及聲音)的版權屬中銀保誠所有,在未經中銀保誠事先書面同意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加以修改、複製、翻印、分發或發表。
|
16. |
中銀保誠並未就閣下使用本網站所載資訊或資料不會侵犯第三方權益或相關內容或資料並非中銀保誠所有或與第三方權益有聯繫,作出任何保證或聲明。
|
受限制的國家╱地區
17. |
閣下可透過網站查看的產品與服務,可能並非全部在所有地域可供選購/選用。中銀保誠保留相關權利,可最終裁決閣下是否符合任何特定產品或服務的選購/選用資格。
|
18. |
倘若本網站所載的資訊及資料受到某些國家或地區的適用法律所禁止,則不能在該等國家或地區瀏覽或使用有關資訊及資料。閣下須自行識別、留意及遵守該等國家或地區的適用法律所施加的限制。
|
管轄法律及司法管轄權
19. |
此等細則與條款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法律管轄,並按香港法律解釋。閣下願意接受香港的司法管轄權管轄。
|
投資風險
20. |
投資涉及風險,過去的表現並不代表未來的表現,基金價格可跌亦可升。有關基金詳情,在投資前應參閱有關基金的銷售文件。投資者於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應先尋求專業意見。
|
21. |
投資者需自行評估是否適合作出有關投資及能否承受相關風險,且於作出任何認購或購買基金單位前,應按閣下需要諮詢閣下的法律、財務、稅務、會計及其他專業顧問。
|
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中銀香港員工公積金*(「公積金」)
1. |
服務
|
1.1 |
中銀保誠會根據此等細則與條款,透過中銀保誠提供的本網站或電話服務,向閣下提供互動話音系統及互聯網服務(統稱「話音及網上服務」)。
|
1.2 |
閣下知悉中銀保誠可全權酌情決定話音及網上服務的提供與否,並知悉不一定所有國家均有提供全套話音及網上服務。
|
1.3 |
在本網站及/或透過中銀保誠的電話服務提供的資訊及資料,不得視為購買或出售任何投資或證券的要約、游說、邀請、意見或建議。
|
2. |
閣下的登入號碼及私人密碼
|
2.1 |
請將閣下的登入號碼(「登入號碼」)及私人密碼(「私人密碼」) 保持機密及穩妥,不可向任何人披露。
|
2.2 |
倘若閣下發覺任何人擅自使用閣下的登入號碼及/或私人密碼,又或相信閣下的登入號碼及/或私人密碼已遺失或被竊,必須立即書面通知中銀保誠。
|
2.3 |
對於利用閣下的登入號碼及私人密碼而進入本網站和使用話音及網上服務的任何及一切行為,閣下須完全負責。對於在如此情況下使用話音及網上服務的任何服務或如此使用閣下的登入號碼或私人密碼(視乎情況而定),因而使閣下蒙受任何損失或損害,中銀保誠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
2.4 |
閣下可於任何時間,在本網站或透過中銀保誠若干電話服務更改閣下的私人密碼,但任何有關改動須待中銀保誠接納及確認後,方為有效。閣下不可在本網站或透過中銀保誠的電話服務更改閣下的登入號碼。
|
3. |
授權
|
3.1 |
對於使用閣下的登入號碼及私人密碼,透過書面、口頭、電話、卡或電腦而就話音及網上服務發出的任何指示,閣下茲授權中銀保誠按照指示行事。對於透過使用閣下的登入號碼及私人密碼發出的任何該等指示,中銀保誠毋須核實其真確性或準確性。
|
3.2 |
以閣下的登入號碼及私人密碼發出的指示,無論該指示是由閣下或任何宣稱為閣下的其他人發出,均為有效的指示,對閣下具有不可推翻的約束力。
|
3.3 |
中銀保誠於收到閣下的指示後,會在合理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盡快處理有關指示。在任何情況下,中銀保誠均毋須對延誤處理閣下的任何指示承擔責任。中銀保誠在處理閣下的指示時,會參考閣下於當時有效的強積金/公積金賬戶資料及基金單位價格(「強積金/公積金資料」)。
|
4. |
閣下的其他責任
|
4.1 |
閣下須負責自費提供及操作所需的一切設備及軟件,以便使用或查閱話音及網上服務的任何服務。
|
4.2 |
閣下須遵守中銀保誠不時向閣下提供的一切操作指示。
|
4.3 |
閣下不會及不會試圖進入、使用、破壞、干擾或入侵中銀保誠的電訊或電腦系統、網站伺服器、數據區域、軟件及/或其他資料的任何部份。
|
4.4 |
閣下知悉除有權依照此等細則與條款使用話音及網上服務外,閣下對中銀保誠的電訊或電腦系統或任何有關的軟件或資料,並無任何權利、所有權或權益。
|
4.5 |
閣下須就進入及使用話音及網上服務的任何部份,遵守一切適用的法律及規例。
|
5. |
強積金/公積金資料
|
5.1 |
中銀保誠會在合理範圍內,盡力定期及按照中銀保誠不時通知閣下的程序,更新閣下的強積金/公積金資料。
|
5.2 |
因使用話音及網上服務而(a)在更新閣下的強積金/公積金資料上有任何延誤或(b)閣下的強積金/公積金資料出現任何錯誤兩者所導致的後果,中銀保誠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
5.3 |
閣下知悉,透過話音及網上服務所獲得的閣下強積金/公積金資料,只供參考之用。
|
5.4 |
中銀保誠載有閣下強積金/公積金資料及其他資料的數據記錄,除明顯錯誤外,該記錄是該等資料內容的不可推翻證據,對閣下具有
約束力。閣下同意在適用法律准許的範圍內,該記錄可獲法院接納為確實存在有關通訊及其所載事實的證據。
|
6. |
免責聲明及法律責任
|
6.1 |
中銀保誠並無就話音及網上服務及本網站或本網站所載或提述或透過話音及網上服務提供的資訊或資料,發出任何種類的明示、暗示或法定的聲明或保證。在法律准許的盡可能範圍內,中銀保誠茲明確排除兼摒棄關於話音及網上服務及/或該等資訊及資料的任何種類明示的或暗示的或藉法規或其他規定作出的任何條件、聲明、保證或責任,包括但不限於關於話音及網上服務及/或該等資訊及資料的所有權、對某特定用途的適用性、銷路或品質標準而作出的任何條件、聲明、保證或責任,以表示有關服務及資料正確無誤或並無錯漏,並無侵犯任何第三者權利,而且可於任何特定時間獲得及不受干擾,沒有電腦病毒,以及其表現符合任何特定的標準,又或表示閣下在本網站及/或透過話音及網上服務發出的任何指示或要求的資料,將於任何時間或將會全部獲行使、交付閣下或送達閣下。
|
6.2 |
本網站所載或其他透過話音及網上服務提供的資訊和資料僅供參考之用,不應作為商業決定的依據。如未經查詢資訊的根本來源及未取得具體專業意見,不應依賴經本網站收取或透過話音及網上服務提供的任何意見或資訊。如依賴本網站所載或透過話音及網上服務提供的資訊和資料而作出或不作出行動,因而直接或間接導致任何損失或損害,中銀保誠概不承擔任何責任。尤其是中銀保誠並不保證關於報道財經的資訊、資料或數據是準確、可靠及最新的。
|
6.3 |
因閣下使用本網站和話音及網上服務而直接或間接導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害(包括特別、附帶或相應而生的損失或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因本網站、本網站內容或話音及網上服務的任何欠妥、錯誤、故障、過失或不準確,或因本網站或其中任何部份不能如常運作或任何內容或話音及網上服務不能如常提供,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損害或支出,中銀保誠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
6.4 |
中銀保誠提供由本網站至其他網址的超連結,純粹供參考之用。因有關網站所載的資訊或資料的準確性或其他問題而直接或間接導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害(包括相應而生的損失),或因該等網站欠妥而直接或間接導致的任何損失,中銀保誠概不承擔任何責任。中銀保誠提供由本網站至其他網址的超連結,並不表示中銀保誠同意有關網站所載的資料。
|
6.5 |
中銀保誠並不保證由本網站發送或傳送至本網站及/或經電話服務傳遞的訊息,將送達閣下或中銀保誠,亦不保證該等訊息在傳送過程中的保密及/或安全情況。
|
6.6 |
雖然中銀保誠會在合理範圍內盡力更新及維持其系統,但閣下知悉使用話音及網上服務所存在的固有風險,並同意以此等風險換取可能享有的優點是值得的,閣下放棄在下述情況對中銀保誠提出追討的權利:
(a) |
系統或設備(不論是否由中銀保誠提供),包括電訊服務及設施,發生任何故障; |
(b) |
中銀保誠接納看似由閣下或相信由閣下發出的任何未經授權指示; |
(c) |
延遲執行閣下發出的指示; |
(d) |
延遲交付或提供,或沒有交付或提供話音及網上服務的任何部份; |
(e) |
延遲發送或交付,或沒有發送或交付透過話音及網上服務提供或索取的任何通知書或資訊,或任何有關通知書內或因通知書造成的不準確、錯誤或遺漏,或任何有關通知書所載資訊內或因所載資訊造成的不準確、錯誤或遺漏; |
(f) |
閣下沒有按照此等細則與條款使用話音及網上服務;及 |
(g) |
閣下依賴、使用或以其他方式根據透過話音及網上服務提供的任何資訊或資料行事。 |
|
7. |
彌償
|
|
就中銀保誠所蒙受,與閣下違反或不遵守任何此等細則與條款直接或間接有關的任何法律行動、債務、費用、索償、損失、損害、訴訟或開支,閣下將向中銀保誠作出賠償(包括以全面彌償基準承擔法律費用、收費及開支)。
|
8. |
使用個人資料
|
8.1 |
閣下同意在法律容許的範圍內,由中銀保誠不時收集所得關於閣下的任何及一切個人資料,可根據中銀保誠載於本網站的私隱政策(可不時修改)予以使用和披露。
|
8.2 |
中銀保誠可安排將使用話音及網上服務的所有來電錄音,以作培訓及服務素質控制之用,以及如有需要,在任何法律訴訟中作為證據。 |
9. |
終止
|
9.1 |
中銀保誠可隨時毋須給予理由或通知,局部或全部終止此等細則與條款,又或終止閣下進入本網站的權利及/或閣下使用話音及網上服務的任何或一切服務的權利。
|
9.2 |
閣下須給予中銀保誠至少7天的書面通知,以終止此等細則與條款(必須全部終止)。
|
9.3 |
此等細則與條款的終止不會影響閣下或中銀保誠任何已產生的權利或責任。 |
10. |
知識產權
|
10.1 |
閣下知悉,中銀保誠或其聯屬公司擁有在本網站上展示的商標、標識及服務標記,閣下在未經中銀保誠事先書面同意前,不得使用該等商標、標識及服務標記。
|
10.2 |
本網站一切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文字、圖像、連結及聲音)的版權屬中銀保誠所有,在未經中銀保誠事先書面同意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加以修改、複製、翻印、分發或發表。
|
11. |
受限制的國家
|
|
倘若話音及網上服務的使用受到某些國家的適用法律所禁止,則不能在該等國家使用有關服務。閣下須自行識別、留意及遵守該等國家的適用法律所施加的限制。
|
12. |
英文本及中文本
|
|
此等細則與條款的英文本及中文本均為真確文本,兩者具有同等約束力,並有相同的效力和作用。 |
13. |
管轄法律及司法管轄權
|
|
話音及網上服務和此等細則與條款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法律管轄,並按香港法律解釋。閣下茲願意接受香港的獨有司法管轄權管轄。
|
|
*
請注意:中銀香港員工公積金並不提供予公眾人士參與,故未經香港證監會認可。
|
|
本網頁並未經證監會審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