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稱及股份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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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估計每基金單位資產淨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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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蹤偏離度及跟蹤誤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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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特色及風險:

  • 標智上證50中國指數基金 ® (「子基金」) 是一個指數追踪基金,旨在使子基金的(稅前)投資表現追踪上證50指數 (「相關指數」) 的表現。上證50指數由50隻在上海證券交易所 (「上交所」) 上市的A股成分股組成。
  • 為了達到子基金的投資目的,基金經理將會為子基金採用代表性抽樣策略。子基金目前透過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 (「滬港通Ω」) 直接投資於A股。
  • 子基金須承受與中國市場相關的風險及人民幣風險,並須承受下列有關滬港通的額外風險,包括:額度限制、暫停交易風險、交易日差異、營運風險、前端監控對沽出的限制、合資格股票的調出、結算及交收風險、有關經紀的交易對手風險、與參與公司行動及股東大會相關的風險、監管風險及外匯/匯兌風險 。
  • 對新興市場進行投資涉及特殊的風險和考慮,例如潛在價格和市場波動及流動性不足。這些因素均可能對子基金的表現產生不利的影響。
  • 根據專業及獨立的稅務意見,子基金現時將不會作出以下稅務撥備 (即百分之十的預扣所得稅撥備,其乃子基金透過滬港通從A股交易所得的已變現及/或未變現資本增益作出之稅務撥備)。 與子基金透過滬港通投資於中國而變現的資本增益有關的中國現行稅務法律、規例及慣例存在風險及不確定性。有關子基金在中國投資於A股的稅務政策的任何的未來改變將會對子基金的回報造成影響。中國稅務機構之任何未來公佈有可能令子基金承擔不可預見的稅務責任,並可能具有追溯力。
  • 子基金亦須承受集中風險、被動式管理風險、追踪誤差風險、法律和監管風險、交易風險、終止風險及與分派有關的風險等。
  • 子基金的基金單位可能按基金單位資產淨值的折扣價或溢價進行買賣。
  • 基金經理通常會從子基金已收取或可收取的淨收入中作出分派,但如淨收入不足以支付其宣佈的分派金額,基金經理亦可全權酌情決定該等分派金額從子基金資本中支付,或基金經理可酌情決定從子基金總收入中支付分派金額同時從子基金的資本支付全部或部分收費及支出,以致子基金用作支付分派金額之可分派收入增加,因此,子基金實際上可從資本中支付分派金額。這可能減少可供子基金將來投資的資本並可能限制資本增長。
  • 投資者應注意,從資本中支付或實際上從資本中支付分派金額的情況相當於退還或提取投資者部分原有之投資或任何歸屬於該原有投資的資本收益。任何涉及從資本中支付分派金額或實際上從資本中支付的分派金額 (視屬何情況而定) 均可導致每單位資產淨值即時減少。
  • 投資涉及風險,而子基金未必適合每一個人。投資者應仔細閱讀基金之基金認購章程以了解進一步的詳情,包括產品特點及風險因素,在投資於子基金前,應考慮其本身的投資目標及其他情況。

 

基金摘要

即日估計每基金單位資產淨值 #

相關指數每日收市資料

過往價格

基金表現

累計表現

截至

年度表現

跟蹤偏離度及跟蹤誤差

跟蹤偏離度是指子基金與相關指數之間於某一段時間的回報差異。

跟蹤誤差用以衡量子基金在跟蹤相關指數上的貫徹程度,其為相關回報差異的波幅(以標準差計算)。


基金上市日期: 2009年4月15日

截至2025年3月31日之跟蹤偏離度

一年的滾動跟蹤偏離度§:

+0.07%

截至2025年3月31日之跟蹤誤差

一年的滾動跟蹤誤差§▲:

+1.19%

相關公曆年的跟蹤偏離度

跟蹤偏離度圖表

基金表現是按單位資產淨值作為比較基礎,並假設其分派作滾存投資。


基金表現以子基金基數貨幣作為計算單位 (資料來源:中銀國際英國保誠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由 2014 年 7 月 1 日起,上證 50 淨收益指數替代上證 50 全收益指數作為計算指數表現 (資料來源:上海證券交易所)。上證 50 淨收益指數以人民幣計值。為比較表現,指數表現以港元顯示,並以相關交易日下午三時 (香港時間) 彭博所報-彭博人民幣 (CNY) 匯率 (東京綜合) (人民幣兌港元) 計算。


請注意,由2015年5月12日起,子基金的投資策略由合成複製變更為實物複製。

參與證券商

花旗環球金融亞洲有限公司

海通國際證券有限公司

凱基證券(亞洲)有限公司

未來資產證券(香港)有限公司

UBS Securities Hong Kong Limited

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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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投資附帶風險。子基金可受市場和匯率波動及一切投資的固有風險所影響。過往的表現並不代表未來的表現。基金單位價格及其收益 (如有) 可跌亦可升。投資於新興市場涉及特殊風險和考慮。在投資於子基金前,投資者應仔細閱讀子基金之基金認購章程以了解子基金的進一步資料包括產品特徵及風險因素,以及子基金如除牌之安排。投資者亦應注意,子基金有別於在香港公開發售的典型零售投資基金,特別是:


a. 參與證券商只可按基金擬定之「申請單位數目」* (定義見基金認購章程) 直接向子基金申請增設或贖回基金單位;


b. 子基金在聯交所買賣的基金單位之市場價格不單由子基金的資產淨值決定,亦由基金單位在聯交所的供求決定,因此存在子基金單位之市場價格與其資產淨值有顯著差異的風險;


c. 基金單位可能以子基金的資產淨值的重大溢價或折讓價交易。


* 最少為200,000個基金單位 (或其倍數)。投資者可透過中介人,例如是股票經紀,在聯交所買賣子基金的基金單位。每手買賣單位數目為100個基金單位。


Ω 滬港通是旨在實現中國內地與香港兩地投資者進入對方股票市場的目標的交易及結算互聯互通機制。透過滬港通的北向交易,投資者可透過其香港經紀商及由香港聯交所成立的證券服務公司發出指示,經向上海證券交易所 (「上交所」) 通過買賣盤傳遞買賣於上交所上市的合資格股份。子基金將可以透過滬港通(通過北向交易)買賣SSE證券。詳情列載於基金認購章程的附件一。


# 估計每基金單位資產淨值由中銀國際英國保誠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真誠地提供,根據從第三方獲得、被認為是可靠的信息來源編制。資訊以「現狀」提供予使用者。概不就資訊作出任何形式之明示或暗示保證,包括但不限於就可商售性或某特定目的或用途的適用性作出任何保證。該估計每基金單位資產淨值僅屬指示性並以延遲的基準提供。它一般將在每個交易日的聯交所交易時間內每15秒更新一次。中銀國際英國保誠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因資訊之任何延遲、中斷、失準、錯誤或遺漏(不論因任何原因)或因資訊引致之任何損害賠償概不承擔責任。


基金表現是按單位資產淨值作為比較基礎,以子基金基數貨幣作為計算單位,其分派並作滾存投資。當子基金的年度表現於某年度不足一年,該年度表現將以成立日至該年年終作計算。


§ 過去十二個月的實質跟蹤偏離度及跟蹤誤差數據將每月滾動更新。


計算每日跟蹤偏離度時按過去一年的交易日數量進行年率化。


現時只適用於標智納斯達克中國新經濟公司ESG指數基金。


ICE Data 免責聲明

在基金經理網頁上顯示之即日估計每基金單位資產淨值("IOPV")計算資料由ICE Data Indices, LLC提供,並於聯交所每交易日之交易時段內更新。技術支援及服務由Factset提供。IOPV計算資料只屬指示性並僅供參考之用。


子基金並非由ICE Data Indices, LLC、其附屬公司("ICE Data")或其各自的第三方供應商發起、認可、出售或銷售。ICE Data 或其第三方供應商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並明確否認對估計每基金單位資產淨值 (iNAV)、IOPV、基金或其中包含的任何基金數據的可商售性或某特定目的的適用性作出保證。在任何情況下,ICE Data均不對任何特殊的、懲罰性的、直接的、間接的或相應損失(包括利潤損失)承擔任何責任,即使ICE Data已被告知發生該等損失的可能性。閣下確認數據資料僅供參考之用,不應為任何目的而依賴該等數據資料。


上述ICE Data免責聲明的中文版本僅供參考之用,如中英文版本有任何歧異,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指數提供者免責聲明

子基金並非由上海證券交易所或中證指數有限公司許可、出售、保薦或推廣。 對於使用上證50指數所產生的結果,上海證券交易所及中證指數有限公司均不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或聲明。上證50指數由中證指數有限公司或其代表計算,其將會採取一切所需措施以確保上證50指數的準確性。然而,對於上證50指數中存在的任何差錯,上海證券交易所及中證指數有限公司均不對任何人士承擔責任 (無論是因疏忽或其他原因),也沒有任何義務告知任何人士關於其中的任何差錯。上證50指數由上海證券交易所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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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頁由中銀國際英國保誠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刊發,並未經過證監會審核。

進入前請小心閱讀

主要特色及風險:
  • 傘子基金-標智ETFs系列(「傘子基金」)下所成立的子基金(「子基金」),旨在跟蹤某相關指數的表現。
  • 子基金有別於在香港公開發售的典型零售投資基金,特別是:
    a.    基金單位僅可由參與證券商或合資格投資者(如適用)按「申請單位數量」^(定義見有關基金認購章程)增設及贖回;及
    b.    子基金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買賣的基金單位之市場價格不單止由子基金的資產淨值決定,亦由子基金單位在聯交所的供求決定,因此存在子基金單位之市場價格與其資產淨值出現差異的風險。子基金的單位可能按單位資產淨值的折扣價或溢價進行買賣。
  • 對新興市場/中國市場進行投資可能涉及特殊的風險和考慮,例如政治、稅務、經濟、外匯、流動性及監管風險等。這些因素均可能對子基金的表現產生不利的影響。
  • 基金經理通常會從子基金已收取或可收取的淨收入中作出分派,但如淨收入不足以支付其宣佈的分派金額,基金經理亦可全權酌情決定該等分派金額從子基金資本中支付,或基金經理可酌情決定從子基金總收入中支付分派金額同時從子基金的資本支付全部或部分收費及支出,以致子基金用作支付分派金額之可分派收入增加,因此,子基金實際上可從資本中支付分派金額。這可能減少可供子基金將來投資的資本並可能限制資本增長。
  • 投資者應注意,從資本中支付或實際上從資本中支付分派金額的情況相當於退還或提取投資者部分原有之投資或任何歸屬於該原有投資的資本收益。任何涉及從資本中支付分派金額或實際上從資本中支付的分派金額(視屬何情況而定)均可導致每單位資產淨值即時減少。
  • 投資涉及風險,而子基金未必適合每一個人。投資者應仔細閱讀有關子基金之基金認購章程以了解進一步的詳情,包括產品特點及風險因素,在投資於子基金前,應考慮其本身的投資目標及其他情況。

 

^ 標智中證香港100指數基金TM的申請單位數量為500,000個基金單位(或其倍數),標智滬深300中國指數基金®及標智上證50中國指數基金®的申請單位數量均為200,000個基金單位(或其倍數),標智納斯達克中國新經濟公司ESG指數基金 (前稱「標智納斯達克中國新經濟公司海外50指數基金」) 的申請單位數量為780,000個基金單位(或其倍數)。投資者可透過中介人,例如股票經紀,在聯交所買賣子基金。標智中證香港100指數基金TM及標智滬深300中國指數基金®的每手買賣單位數目為200個基金單位,而標智上證50中國指數基金®及標智納斯達克中國新經濟公司ESG指數基金的每手買賣單位數目均為100個基金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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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則與條款

在瀏覽或使用本網站(其統一資源定位器(URL)地址:www.boci-pru.com.hk)(「本網站」)之資訊前,請細閱以下的細則與條款(「此等細則與條款」) 。倘若閣下繼續瀏覽或使用本網站,將視為閣下同意在法律上受到此等細則與條款所約束。閣下瀏覽或使用本網站之資訊時,必須遵守此等細則與條款當時的最新版本但中銀國際英國保誠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其繼任人及受讓人(「中銀保誠」)保留權利於任何時間更改本網站和此等細則與條款而不另行通知。請經常參閱載於本網站的此等細則與條款和其他規定。 

 

除非另有説明,本網站(包括此等細則與條款)未經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審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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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此等細則與條款構成閣下與中銀保誠之間具法律約束力的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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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此等細則與條款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法律管轄,並按香港法律解釋。閣下願意接受香港的司法管轄權管轄。

投資風險

 

20. 投資涉及風險,過去的表現並不代表未來的表現,基金價格可跌亦可升。有關基金詳情,在投資前應參閱有關基金的銷售文件。投資者於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應先尋求專業意見。

21. 投資者需自行評估是否適合作出有關投資及能否承受相關風險,且於作出任何認購或購買基金單位前,應按閣下需要諮詢閣下的法律、財務、稅務、會計及其他專業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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